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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華人社會與文化

新加坡華人社會的歷史

新加坡建城以前

最早出現於中國史籍中的新加坡稱為蒲羅中、龍牙門、凌衙門、單馬錫、淡馬錫、息辣、息力和石叻等。

南宋趙汝適於1225年寫成的《諸蕃志》記載著外國商船從泉州港的航行過程及貿易情況,其中的<三佛齊門>篇記載外國商舶到三佛齊貿易,必先在「凌牙門經商三分之一」,然後才到三佛齊。

1615年成書的《馬來紀年》,記載12世紀中到14世紀中葉,新加坡由信訶補羅王朝統治,1320年「有元朝曾到龍牙門索象」。1325年龍牙門也遣使者朝貢等記載。

元代汪大淵在《島夷志略》一書中記述了他在淡馬錫的所見所聞。在其《島夷志略》〈龍牙門〉一條中,簡陋了記載當時新加坡有華人居住。在14世紀,新加坡因受爪哇滿者伯夷與暹羅素可泰王朝的侵略,於1377年和1391年遭毀滅性的破壞。古新加坡被破壞後,便少有華人在新加坡的足跡記載。15世紀時的記載顯示新加坡為馬六甲蘇丹的馬來武士和海人的聚居地。

不過,明朝永樂年間(1403年)三保太監鄭和下西洋時,在他的航海圖上亦曾提及它的古稱「淡馬錫」。1420年,鄭和第六度出使印度洋也曾途經新加坡,但未有華人的記載。

清人顏斯綜所著的《南洋蠡測》記載新忌利波已有華人的墳墓:「有唐人墳墓,碑記梁朝年號及宋代咸淳」。梁朝為中國五代的後梁(907-922年),咸淳是南宋度宗的年號(1265-1274年)。據清人顏斯綜的猜測,公元907-1274年間,新加坡是有華人居住的,並在死後葬在這裏。

新加坡拉柏多自然保護區的龍牙門複製品,為紀念鄭和處女航600周年而建

2005年6月, 為了紀念鄭和處女航600週年,新加坡旅遊局、新加坡海事港口局與國家公園局在龍牙門原址旁建造了一個6米高的石制複製品,旁邊有一塊牌子介紹龍牙門對新加坡的重要意義,以及鄭和的故事。

1819年-1937年

史料說明新加坡在萊佛士開埠本地前後,已有華人居住。1819年至1821年史丹福·萊佛士登岸初期,新加坡島人口僅有幾百人,其中有30名華人和峇峇,其餘880至3000人為馬來人。新加坡最古老的華人墓葬能追溯到1833年,此時華人只佔小部分。

1819年史丹福·萊佛士(Stamford Raffles)為英國人在遠東地區尋找能控制馬六甲海峽的新商站與值得開拓的新殖民地,1月28日發現新加坡,次日與柔佛王朝駐新加坡的統治者天猛公阿都拉曼簽訂租借新加坡做為商站的條約,並於1824年正式與由英國人擁立的柔佛蘇丹東姑隆簽訂把新加坡永久割讓給英國人的條約,又於1822年規劃新加坡首個城市藍圖《傑克遜計劃》。新加坡自此——除了由日本統治的昭南時期那3年8個月外——一直到獨立前的130多年裏,都是英國的殖民地。英國人設立商站時,居於新加坡的多為馬來海人,為漁夫及一些海盜,居住在小屋內。

1819年史丹福·萊佛士(Stamford Raffles)為英國人在遠東地區尋找值得開拓的新殖民地,在1月28日發現新加坡。

萊佛士曾是英國東印度公司駐檳城副秘書,任期長達6年。另一開埠新加坡的功臣威廉·法古哈(William Farquhar)則是英國東印度公司駐馬六甲的代表,在馬六甲工作與生活長達7年。因此當新加坡成為英國東印度公司的另一商站時,萊佛士與法古哈都極力遊說他們所熟悉的檳城、馬六甲與馬來亞其他地方的商人到新加坡發展,1511年馬六甲成為葡萄牙人的殖民地,1641年成為荷蘭人殖民地,在1824年轉成英國的殖民地前早已發達。檳城1786年由英國人開埠,比新加坡早開發多年。

馬六甲及檳城的成功的商人中,許多為土生華人,第二代或多代以上的移民。最先從清朝到新加坡的華人,其後為土生華人,他們多數從商,能說方言、馬來語,許多受過英文教育,會說英語,能與英國人溝通。根據殖民地官員,瓊斯·丹尼爾·沃爾根(Jones Daniel Vaughan)在其19世紀所寫的《海峽殖民地華人的風俗與習慣》( The manners and customs of the Chinese of the Straits Settlements) 中的論述:

「雖然土生華人穿長衫、瓜皮帽,如同中國人,但他曾遇過被當成為中國人的土生華人,以不滿的語氣表示他不是中國人,他是英國臣民(British Subject),乃白人 ( Orang Putih, 馬來語,Orang指人,putih指白)。土生華人所組織的俱樂部亦不讓新來的中國人參加。在俱樂部中,他們打桌球、保齡球,喝白蘭地、蘇打水等,生活相當洋化。」

新加坡由萊佛士開埠、大量馬來亞土生華人商賈及歐洲商人來到,開發需要大量的勞動力,於是出現契約勞工(豬仔)的買賣,也常稱為苦力(coolie)。這類豬仔由華人契約勞工販商帶到新加坡,以12個月的酬勞抵消他們的路費。每年東北季候風時帶來中國船,買者上船尋找最健康者,付一筆錢便可買下。那筆錢扣除旅費與其他費用,仍可為販商帶來可觀的盈餘。有時這些勞工,亦按勞工的手藝,標上不同的價碼。直到1877年新加坡委任威廉·必麒麟(William Pickering)為首任華民政務司(Protector of Chinese),販賣勞工的活動才減少,並在1914年,廢棄豬仔、契約勞工。但一直到日治昭南時期以前,都例常會有船隻,以合理價格運送勞工往返新加坡與中國。而當時的勞工也學會免去中間人的抽傭情況,但他們仍將自己的勞力抵押給帶他們過來的僱主或水客。

新加坡開埠、大量馬來亞土生華人商賈及歐洲商人來到,開發需要大量的勞動力,於是出現契約勞工(豬仔)的買賣,也常稱為苦力(coolie)。

由於中國在鴉片戰爭之前有海禁條例,人民不可自由出入。因此契約華工都是經由葡萄牙人管控的澳門到海外,或由豬仔販商到中國收買地方官員放人出洋。以此推測,在19世紀初期,要有大量華工出洋的情況並不太可能。這種情況一直要到1842年8月《南京條約》簽訂後才形成大規模華工出洋的情況。1860年中英、中法與中國滿清政府簽下的《北京條約》,買賣人口合法化,華工出洋一時達到高潮。

二戰時期,從中國到新加坡的華人被稱作「新客」(sinkeh)。「新客」有一大部分是契約勞工,包括扛包頭的苦力、輪船的燒炭工、在街上待聘的雜工等。有些則是因爲中國家鄉貧窮為了尋找更好的生活而南下南洋。而其他則是爲了逃離二十世紀前半葉中國各種的戰亂而來到了新加坡。 他們主要來自中國嶺南地方,如福建省南部、廣東省、海南島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心繫「唐山」(中國的別稱),認為自己是華僑。而土生華人或在新加坡繁衍過好幾代的華人,並且受過英文教育的華人則稱為「老客」(laokeh), 或海峽華人 (Straits Chinese)。他們一般心繫大英帝國, 不認同自己為華僑。

1937年-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

1937年爆發的中國抗日戰爭喚醒了當時以一、二代移民居多的新加坡華僑對於中國的愛國主義。當地華僑團體紛紛組織活動來抵制在新加坡的日本貨。在戰爭期間,由於擔心在中國親戚的安危,部分新加坡華僑甚至冒著生命危險回到中國參軍支持抗日戰爭。有些華僑商人則出錢援助抗日戰爭期間中國軍隊所需的武器及物質。但日軍於1942年攻佔新加坡,其憲兵團調查並且逮捕了許多參與支援抗日活動的新加坡華僑。為消除對日本的仇恨並且使民衆感到恐懼,日本憲兵進行了肅清大屠殺,虐殺了大批新加坡華僑。在這期間仍有許多秘密地下抗日組織,例如林謀盛所領導的136部隊。

日軍於1942年攻佔新加坡,其憲兵團調查並且逮捕了許多參與支援抗日活動的新加坡華僑。

1945年之後

戰後期間,新加坡仍處於動蕩時期,50及60年代(1964年7月和9月)時常爆發華人及馬來人的種族衝突。1962年新加坡與馬來亞結盟成立了馬來西亞,可因為意見上不同於是在1965年被馬來亞踢出聯邦。李光耀宣佈新加坡獨立。

在1965年新加坡獨立之後,政局開始趨於穩定,新加坡逐步實行了和諧種族的政策,隨著各民族的族群意識減弱,以及當地一、二代精通華語和方言的老一輩華僑逐漸衰老、逝去,之後基本再沒有爆發過任何成規模的種族衝突。新加坡在建國獨立之後,開始建立了新加坡華人對於新加坡這個國家與新加坡人的認同。

1945年之前從中國過番到新加坡的華僑,其後裔在新加坡獨立後成了新加坡公民。他們對中國的認同與歸屬減弱,一般自稱是「華人」,完全不認為自己是「華僑」,也極少自稱是「華裔」。

1978年鄧小平訪問新加坡時,李光耀在致歡迎詞中說: 「告訴我們的貴賓,新加坡沒有華僑。」李光耀也在祝酒之前的發言中,措詞小心地提醒他的貴賓:

「華裔新加坡人有著他們自己的不同的經驗和歷史。不管這種歷史是多麼短,與大陸的中國人比較起來,仍然是不相同的。更重要的是,他們正在為自己的東南亞創造一種獨立的和持久的未來。他們必須與馬來裔和印度裔新加坡人平等地分享這種未來。」

1978年鄧小平訪問新加坡。

華裔新加坡人一般都會先認同自己是新加坡人,然後才是華人,但也有人會同時認同兩種身份。在新加坡土生土長的華人,經過一兩代或多的繁衍,一般稱之為「新加坡本地華人」。

20世紀末至21世紀初,從中國移居新加坡的華人被稱作「新移民」,20世紀末的「新移民」主要來自中國的一線城市如北京、上海。及英國屬地香港。21世紀初的「新移民」則來自中國各地,以江蘇籍、浙江籍、福建籍和山東籍佔大頭,大大豐富了新加坡的文化多元性。隨之而來的中國美食遍地開花,華人網絡論壇 也如雨後春筍一樣活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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