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拉布」對很多香港人來說可能只是一個足球名詞,意指盡量控球在腳或者毫無意義地傳來傳去,目的是浪費時間等待球證「吹雞」完場。但經過五月份立法會的「拉布」攻防戰後,大家都對這個詞語有了新的見解。 這場「拉布」攻防戰由黃毓民及陳偉業提出過千項修訂而展開,亦隨著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引用議事規則第92條終止辯論而終結。過程當中風迴路轉,建制派議員提出通宵辯論以消耗拉布議員的體力,而拉布議員亦得到其他泛民成員中途加入以作支援。這場「戰爭」最終經過12日會程的辯論及表決後結束,結果政府的議案得到通過,「拉布」議員的行動亦宣告失敗。 市民大眾對這次「拉布」行為也持有不同意見。有些人認為「拉布」是拖延惡法通過的唯一方法;有些人則認為「拉布」是浪費納稅人的金錢的無聊抗爭。當然,每種論述都有它的論據及支持者,但若我們能夠靜下來細想一下,究竟「拉布」對整個社會進步帶來了什麼好處呢? 2012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