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話題

最低工資

最低工資利與弊

保障工人薪資:

當社會的失業率居高不下時,工人面對裁員減薪的威脅下,沒有協商的能力,僱主有可能趁機將工人的工資壓低。有了最低工資,低收入人士就業就能取得滿足基本生活需求的薪金。

維護工人的尊嚴:

最低工資可以解決部分僱主剝削工資的問題,收窄剩餘價值,還有利解決低技術工人工作時間長、工資待遇卻很低的「在職貧窮」現象,使他們免被歧視。

維持社會穩定:

工人的收入增加,社會的消費水準亦可望隨之提高,有利於造成經濟繁榮。同時低收入人士的薪金有保障,有機會減少因低收入而衍生的社會問題,如自殺、犯罪、家庭暴力等。

各行業的職位增長:

最低工資對宏觀經濟的正面作用──工人的購買力改善能帶動各行業的職位增長。

淘汰無良企業,令同行的生存空間增加契機:

無良企業是藉著剝削員工來生存,尤其在經營內需市場的行業,無良企業的生存不但與同業分餅,更會令租金飄升,使同業的經營百上加斤。它們的生存不但不會提供更多職位,還會令整個業界為應付飄升的租金而被逼削減勞工的薪金。

最低工資是一種價格下限(pricefloor),使勞動力過剩(圖中藍虛線與紅虛線之間的範圍)加劇失業:

一些中小企業或服務性行業為降低成本,以裁員節省開支,代之以其他商業形式取代勞工,如設立自助櫃臺,減少服務人員、轉用黑市勞工等。如此一來,失業人口勢必提高。

扭曲了市場機制:

如果工人薪金不是根據市場供求關系制定,代之以工人及其家庭合理的生活需求而定,可能會造成不同技術要求的工種,薪金水平確相同。

削弱競爭力:

最低工資是政府干預了市場運作的行為,無形中增加了僱主營運成本,削弱了他們的競爭力。

損害低技術、低學歷及年輕工人的就業機會:

低技術、低學歷工人和欠缺經驗的年輕工人生產力較低,所以僱主只願意支付較低的工資。如果有最低工資的限制的話,僱主就只願意聘請較高學歷、較有經驗、較有技術的工人了。所以最低工資反而造成低技術、低學歷及年輕工人完全失去就業機會。

不能改善窮人的處境:

在經濟正義的分佈將有消極作用。最低工資的立法,憑它的天性,只能為那些最沒有經驗、最沒有生產力和最貧窮的工人帶來好處。但實行最低工資使這些人很難獲得被雇傭機會,實際上只有最幸運的而不是最勤奮的初級工人會得到好處。從整體看,沒有任何一個人群能夠得到利益。

不一定能確實執行:

資方會採取責任制、無薪假等手段強制加班但不給付加班費,變相規避基本工資;在台灣,當企業提供的薪資低於基本工資時,政府官員不會處罰企業,反而會要求年輕人不要要求高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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