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併背景2000 年,香港政府(政府)邀請地鐵有限公司(地鐵公司)及九廣鐵路公司(九鐵公司)就《鐵路發展策略 2000 》的規劃中鐵路項目作出投標。其中以沙中線競爭最為熱烈,同時希望加入新鐵路公司作出競爭,從而減輕昂貴地鐵過海車費及九廣鐵路東鐵的筆架山隧道車費。 2002 年,政府將沙中線經營權批至九廣鐵路公司,由於市民認為地鐵及九鐵的沙中線各有長處,促使九鐵公司就沙中線轉車問題展開研究。同時,有投資者因已上市的地鐵公司未能取得此重要路線而擔憂其前景,甚至擔心現時完全由地鐵獨家經營的過海鐵路業務會被蠶食。此說法被轉化成認為九鐵公司的沙中線會浪費資源的意見,或認為會構成惡性競爭。兩鐵合併之說因此而起。 2004 年 2 月 24 日,政府宣佈邀請地鐵公司及九鐵公司就擬議合併一事開始進行商討。政府希望兩鐵合併可採用一個更客觀及透明度更高的票價調整機制、取消轉乘車費及盡早解決目前正在規劃中的鐵路項目轉車安排。當時預計在同年 8 月完成有關商議,但因出現問題而拖延。 2006 年 3 月 10 日,九鐵公司發生了人事變動事件。雖然起因源於公司內部事項,但由於被公眾認為是管理層失誤,也暴露出香港特區政府監管不力,於是兩鐵合併變成事在必行,而且必須加速進行。 2006 年 4 月 11 日,政府與地鐵公司達成兩鐵合併的共識,行政會議亦通過兩鐵合併方案,並就合併建議方案簽署諒解備忘錄,開始兩鐵合併安排。不過還需要得到立法會及地鐵小股東的通過後,才能正式合併,當時宣佈所需時間長達一年半或以上。 兩鐵合併諒解備忘錄內容地鐵公司將向九鐵公司一次過支付 45 億 5 千萬港元,以取得九廣鐵路網路 50 年的服務經營權(包括本地及跨境運輸服務)及購入部分九鐵公司的鐵路資產,但部份鐵路資產則繼續由九鐵持有。 地鐵公司的中文名稱將更改為「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簡稱「港鐵」),惟英文名稱( MTR Corporation Limited )則被保留。兩間鐵路公司都被保留。 兩鐵合併條例由於兩間鐵路公司都依法例成立,合併必須有相關法例配合。《兩鐵合併條例》於 2007 年 6 月 8 日在香港立法會三讀通過,訂明合併首日起調低票價 ( 下文折扣額以港元計算 )
票價凍結期、西鐵全月通及西鐵自悠通優惠,延長至 2009 年 6 月 地鐵股東意向2007 年 10 月 9 日,在地鐵公司特別股東大會中,股東投票通過合併方案。
已發行股份數目: 5,589,549,505 股 公佈的投票率為 24.52% ,但由於 77.5% 的股份沒有算上(政府及聯繫人),故實際投票股份其實只佔已發行股份的 5% 左右,有傳媒稱之「一小撮人決定兩鐵合併命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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