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總統選舉簡介台灣在中華民國時期,初期由中華民國國民大會進行間接選舉,每屆任期六年。後來國民大會於1992年修改憲法,由1996年起改以公民直選方式選出總統,任期四年,總統及副總統只能連任一次。 選舉日期大多為3月的倒數第二個星期六 (除了2012年提前至1月中),總統及副總統就職日期固定為5月20日。 方式總統、副總統選舉由台灣中央選舉委員會主管並指揮、監督省(市)、縣(市)選舉委員會而辦理。台灣(中華民國)境內、境外的公民,均成為總統、副總統之(擁有投票權)的選舉人,但在境外之台灣公民行使選舉權,需返回台灣行駛權利。 總統及副總統候選人,必須在台灣(中華民國)連續居住六個月以上並曾設籍十五年以上之選舉人,以及年滿四十歲。回復台灣(中華民國)國籍、因歸化取得台灣(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則不得成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此外,總統候選人必須要有主要政黨推薦。而主要政黨定義是:最近任何一次總統、副總統或立法委員選舉,其推薦的候選人所得票數之和,應達到該次選舉有效票總和的百分之五以上。兩個或以上政黨共同推薦一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者,各該政黨推薦候選人之得票數,以推薦政黨數除其推薦候選人得票數作計算。 如果總統候選人無主要政黨推薦,法例規定該候選人可由公民連署提出。總統選舉的公民連署定義為:連署人須為合法的選舉人,人數達最近一次立法委員選舉的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點五;連署人必須具名,且須造冊。 歷任台灣總統及副總統甲) 由中華民國國民大會間接選舉 (1948-1996):第一任 (1948年5月20日至1954年5月20日) *1949年1月21日至1950年3月1日期間,由李宗仁代行總統職務 第二任 (1954年5月20日至1960年5月20日) 第三任 (1960年5月20日至1966年5月20日) 第四任 (1966年5月20日至1972年5月20日) 第五任 (1972年5月20日至1978年5月20日) *蔣介石於1975年4月5日離世,隔日由嚴家淦繼任總統 第六任 (1978年5月20日至1984年5月20日) 第七任 (1984年5月20日至1990年5月20日) *蔣經國於1988年1月13日離世,當日由李登輝繼任總統 第八任 (1990年5月20日至1996年5月20日) 乙. 由公民直接選舉 (1996至今):第九任 (1996年5月20日至2000年5月20日) 第十任 (2000年5月20日至2004年5月20日) *第一位政黨輪替的台灣總統 第十一任 (2004年5月20日至2008年5月20日) *第一位連任的台灣民選總統 第十二任 (2008年5月20日至2012年5月20日) 第十三任 (2012年5月20日至2016年5月20日) 第十四任 [現任] (2016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0日) *台灣第一位女總統 *副總統陳建仁為台灣第一位無黨藉副總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