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袋稅2007年,香港已開始有徵收膠袋稅的構思。政府建議每個膠袋收費不少於5角,首階段涵蓋全港5.5萬個零售點中約2000個零售點,針對連鎖式超市、便利店及個人用品護理店。公眾諮詢完成後,《產品環保責任(塑膠購物袋)條例》(香港法例第603章)在2009年4月22日提交立法會審議,法例以三十五票贊成,三票反對獲得通過後,已於2009年7月7日生效,每個購物膠袋會收取不少於港幣5角的稅項。 根據法例,凡購物袋是:完全或部分由塑膠製成的(如有塑膠薄面或塑膠手挽的紙製購物袋及不織布製成的環保袋)、設有手挽(包括作攜帶用途的繩索或帶條)、及售價在港幣五元以下,需徵收膠袋稅。 在膠袋稅實施兩個月後,環保組織地球之友委託香港大學進行第二階段跟進調查,訪問約一千位於2009年8月到超級市場購物的消費者,結果顯示74%被訪者經常自備購物袋,較4月第一階段調查上升達兩成,可見計劃漸見成效。 減少約90%超市膠袋, 可惜垃圾袋,預設包裝袋、紙袋,預設包裝紙盒,環保袋大量湧現。單單環保袋兩家大生產商的產量已可抵消減少約90%超市膠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