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立法會最後一任港督彭定康1992年上任,首份施政報告推出政改方案,建議1995年的最後一屆立法局選舉中,大幅增加直選議席,又新增九個功能組別(即所謂「新九組」)。中國對此非常不滿,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魯平斥責彭定康是「香港歷史上的『千古罪人』」,並宣佈放棄「直通車」(即原來中英雙方協議,最後一屆立法局議員可全數過渡成為特區第一屆立法會議員)。 中方又決定「另起爐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之下成立預備工作委員會,同時成立香港臨時立法會(簡稱臨立會),在第一屆特區立法會成立前運作,以通過特區成立時「必不可少」的法律。 199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立香港臨時立法會,在深圳開會,以通過特區成立時「必不可少」的法律。 1997年6月28日,最後一屆殖民地時期立法局時任主席黃宏發宣佈「本局休會,待續無期」後,議員全部「落車」。 7月1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立法局改名為立法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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