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話題

香港授勳及嘉獎制度

褫奪機制

為維持香港特別行政區授勳及嘉獎制度具高度完善持正水平,如獲授勳/嘉獎人士的行為,會對其應否繼續擁有該勳銜/獎狀構成疑問,例如因被定罪而入獄一年或以上,不論是否獲得緩刑,或作出有損授勳及嘉獎制度的名聲的行為等,政府會考慮是否須褫奪其勳銜/獎狀。禮賓處處長會啟動褫奪機制,處理獲悉的褫奪勳銜/獎狀個案。每宗褫奪勳銜/獎狀的個案須由行政長官親自批准。政府會在刊憲撤除勳銜,將獲授勳或嘉獎人士的姓名從授勳名單中剔除,並收回其所有由特區政府頒發的勳章/獎狀。

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成立以來,先後共有11人的勳章被褫奪,其中洪承禧、胡詠紀、蔣世昌皆曾於獲頒勳章後,先後因貪污罪行入獄,政府於2012年11月2日刊憲宣佈將這三名人士從特區授勳及嘉許名單中除名;梁淑貞則於2012年獲裁定欺詐罪成判監15個月,政府於2014年1月10日刊憲把梁淑貞從特區授勳及嘉獎名單中剔除;許仕仁和郭炳江於2014年12月貪污案分別被判監7年半和5年,最終在2017年6月上訴被終審法院駁回,政府於2018年3月2日刊憲把兩人從特區授勳及嘉獎名單中剔除;劉夢熊於2016年2月29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成立,判監18個月。劉夢熊出獄後仍就案件上訴,惟2019年被駁回。政府於2020年4月3日刊憲把此人從特區授勳及嘉獎名單中剔除。單仲偕與楊森因2019年10月1日遊行中組織未經批准集結一案,單仲偕被判入獄14個月、緩刑24個月,而楊森被判囚14個月,戴耀廷因2014年發起佔領行動,被裁定串謀犯公眾妨擾罪等,判監1年4個月。政府於2022年6月10日刊憲把這三人從特區授勳及嘉獎名單中剔除。張震遠於2020年7月因串謀詐騙和欺詐罪成,被判入獄4年,2022年2月申請上訴許可被拒,政府於2022年11月11日刊憲把從特區授勳及嘉許名單中剔除。

值得一提的是,香港坊間常以「搣柴」一詞來形容褫奪勳章的決定。根據一個說法,「搣柴」一詞應該來自香港警察術語「飛柴」(警員被貶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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