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話題

全民退休保障

各地退休保障制度

澳洲

澳洲的退休保障制度主要由三部分構成:

  1. 以稅收支付的「高齡養老金計劃 」(Age Pension)。為通過收入及資產審查者而設,由於門檻寛鬆,有三分之二的退休人士領取,成為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成員國中其中一個覆蓋範圍最廣的公共退休計劃;
  2. 由僱主供款的「保證退休金計劃」(Superannuation Guarantee),供款為僱員入息的9%;和
  3. 僱員自願供款的「私人退休計劃」(Superannuation Scheme)。

加拿大

加拿大於1966年成立退休金計劃,是一項與僱傭相關的退休保障計劃,涵蓋18至70歲的工作人口,僱主、僱員及自僱人士均須供款。供款人在退休後可以定期領取退休金,安享退休生活。雖然供款人的家屬沒有供款,但若供款人罹患殘疾或死亡,他們亦有權獲得補助金。此外,若夫婦離婚或普通法伴侶結束關係,計劃內的供款將平均分給兩人,以保障沒有工作一方的權益。

計劃按「隨付隨支」方式設計,即每一代人都在繳付上幾代人的退休金。這制度一直運作良好,收到的款項遠高於發放的款項。可是1990年代中期出現人口老化,令補助金超過收入。加拿大在1998年改革計劃,包括提高供款比率。

瑞典

瑞典的退保制度比較穩健。瑞典政府設有國營退休基金,任何有工作的人都要供款,供款接近薪金兩成。如果想有額外保障,亦可以購買保險公司的退休計劃。沒有工作的人,政府另外有津貼。瑞典國營退休金的特點,是它並非定額發放,會根據供款人過去供款、退休時間、基金財政狀況等定期調節,確保收支平衡。

中國

國內的城市的企業人員的退休制度,採取個人和企業交費、統籌支付、政府補貼相結合的辦法,即參保人員和企業按當地規定的標準,每月共同交付養老保險費,交滿15年(有些城市是20年),企業人員到達男性60歲、女性55歲的退休年齡後,社保局便按月發放養老金至該退休人員的銀行存款卡。

一線城市企業退休人員每月養老金均在2,000元以上,二線城市則多在1,800元以上,一般縣城亦在1,000元以上,退休人員同時享有醫療保險費補助及免費市內公共交通。

日本

1961年,日本政府設立國民退休金計劃(National Pension Scheme),原本只涵蓋不受任何僱員退休金計劃保障的勞動人口,例如自僱人士,至1985年擴大成為全民參與的退休金計劃,適用於所有20至59歲的居民及在日本合法居住、工作和就學的人。計劃財政主要來自供款、政府資助及投資收益。

新加坡

1955年,新加坡成立中央公積金制度(Central Provident Fund),規定僱主和僱員每月共同向退休金供款,猶如政府規定的強迫儲蓄計劃。計劃分3個帳戶,一是用作置屋、投資、支付保險費和教育費;二是為晚年應急之用,也可投資與退休相關的金融產品;三是醫療保健帳戶,專門用來支付醫療費用。有評論指出,這計劃幫助很多新加坡家庭置業,解決了居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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