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年近歲晚,佳節頻仍,聖誕、除夕、元旦、農曆新年,之後還緊接情人節。年輕人喜歡飲酒狂歡,年長的朋友都愛豪飲暢聚,除了損害身體,宿醉頭痛外,對一眾駕駛人士而言,酒精還有另一個嚴重的弊病,那就是影響路面判斷能力。所以每年到了這個時節,街上喜慶的氣氛濃,醉駕釀成的不幸意外也特別多,尤其是在聖誕節。 早前Amina的案件鬧得紛紛揚揚,也是源於一個酒字。醉瘋了,不單鬧出車禍,還出手打警察,再礙於種種原因而惹出一連串風波,甚麼儀態、面子一下子都全賠了進去,為的也不過是一個「酒」字。 倒不是說酒有多十惡不赦,也不是說有車一族絕不能喝酒,小酌確實無傷大雅,不過既然要喝酒,便應該當一個負責任的道路使用者,暫時把愛車放在一旁。酒後駕駛只是賠上了自己的命,可能還會有人同情吧,但如果是賭上別人的命,那絕對只會落得全民唾罵的下場。 2011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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