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人工智能和弱人工智能人工智能的一個比較流行的定義,也是該領域較早的定義,是由當時麻省理工學院的約翰·麥卡錫在1956年的達特矛斯會議上提出的:人工智能就是要讓機器的行為看起來就像是人所表現出的智能行為一樣。但是這個定義似乎忽略了強人工智能的可能性(見下)。另一個定義指人工智能是人造機器所表現出來的智能。總體來講,目前對人工智能的定義大多可劃分為四類,即機器「像人一樣思考」、「像人一樣行動」、「理性地思考」和「理性地行動」。這裡「行動」應廣義地理解為採取行動,或制定行動的決策,而不是肢體動作。 強人工智能強人工智能觀點認為「有可能」製造出「真正」能推理和解決問題的智能機器,並且,這樣的機器將被認為是具有知覺、有自我意識的。強人工智能可以有兩類:
弱人工智能弱人工智能觀點認為「不可能」製造出能「真正」地推理和解決問題的智能機器,這些機器只不過「看起來」像是智能的,但是並不真正擁有智能,也不會有自主意識。 弱人工智能是對比強人工智能才出現的,因為人工智能的研究一度處於停滯不前的狀態下,直到類神經網路有了強大的運算能力加以模擬後,才開始改變並大幅超前。但人工智能研究者不一定同意弱人工智能,也不一定在乎或者了解強人工智能和弱人工智能的內容與差別,對定義爭論不休。 就當下的人工智能研究領域來看,研究者已大量造出「看起來」像是智能的機器,取得相當豐碩的理論上和實質上的成果,如2009年康乃爾大學教授Hod Lipson 和其博士研究生Michael Schmidt 研發出的 Eureqa電腦程式,只要給予一些資料,這電腦程式自己只用幾十個小時計算就推論出牛頓花費多年研究才發現的牛頓力學公式,等於只用幾十個小時就自己重新發現牛頓力學公式,這電腦程式也能用來研究很多其他領域的科學問題上。這些所謂的弱人工智慧在神經網路發展下已經有巨大進步,但對於要如何整合成強人工智慧,現在還沒有明確定論。 對強人工智能的哲學爭論「強人工智能」一詞最初是約翰·羅傑斯·希爾勒針對電腦和其它信息處理機器創造的,其定義為:「強人工智能觀點認為計算機不僅是用來研究人的思維的一種工具;相反,只要運行適當的程序,計算機本身就是有思維的。」 關於強人工智能的爭論,不同於更廣義的一元論和二元論的爭論。其爭論要點是:如果一台機器的唯一工作原理就是轉換編碼數據,那麼這台機器是不是有思維的?希爾勒認為這是不可能的。他舉了個中文房間的例子來說明,如果機器僅僅是轉換數據,而數據本身是對某些事情的一種編碼表現,那麼在不理解這一編碼和這實際事情之間的對應關係的前提下,機器不可能對其處理的數據有任何理解。基於這一論點,希爾勒認為即使有機器通過了圖靈測試,也不一定說明機器就真的像人一樣有自我思維和自由意識。 也有哲學家持不同的觀點。丹尼爾·丹尼特在其著作《意識的解釋》裡認為,人也不過是一台有靈魂的機器而已,為什麼我們認為:「人可以有智能,而普通機器就不能」呢?他認為像上述的數據轉換機器是有可能有思維和意識的。 有的哲學家認為如果弱人工智能是可實現的,那麼強人工智能也是可實現的。比如西蒙·布萊克本在其哲學入門教材Think裡說道,一個人的看起來是「智能」的行動並不能真正說明這個人就真的是智能的。我永遠不可能知道另一個人是否真的像我一樣是智能的,還是說她/他僅僅是「看起來」是智能的。基於這個論點,既然弱人工智能認為可以令機器「看起來」像是智能的,那就不能完全否定這機器是真的有智能的。布萊克本認為這是一個主觀認定的問題。 需要指出的是,弱人工智能並非和強人工智能完全對立,也就是說,即使強人工智能是可能的,弱人工智能仍然是有意義的。至少,今日的計算機能做的事,像算術運算等,在一百多年前是被認為很需要智能的。並且,即使強人工智能被證明為可能的,也不代表強人工智能必定能被研製出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