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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

名稱

Paralympic的詞源最初據說是由Paraplegia(因脊髓損傷等導致下半身不遂者)+ Olympic(奧林匹克)所組成。據IPC稱,「Paralympic」一詞的使用最初確認見於1953年英國一家報紙的頭版頭條,用於代指斯托克·曼德維爾運動會(Stoke Mandeville Games),但名稱的由來不明。

斯托克·曼德維爾運動會在每屆比賽中都可能被賦予一個「暱稱」,在1976年多倫多的賽事上,使用了諸如「Olympiad for the Physically Disabled」(身障者奧林匹克運動會)、「Torontolympiad」之類的名稱,因為除了脊髓損傷者外,亦有視力受損及截肢的運動員參賽。

1985年,國際奧委會(IOC)正式批準使用「Paralympic」作為賽事名稱。 同時,由於本次賽事已有下半身不遂以外的身障者參加,賽事名稱的含義重新詮釋為「希臘語的Para(在……旁邊,英語「平行」的語源)加上Olympic」,乃平行於奧運的「另一個奧運」。隨之,「Paralympic」成為1988年漢城帕運的正式名稱,1960年羅馬(第一屆)以後的賽事亦溯及以「Paralympic」表示。

中文方面,僅有台灣將Paralympic以音譯譯作「帕拉林匹克運動會」,其他地區皆稱「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其中,台灣原將Paralympic稱作「殘障奧運」,後來在身心障礙者與社會各界的呼籲下,於2004年改以音譯稱作「帕拉林匹克運動會」,以顧及身心障礙者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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