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消費券一般來說,消費券適用於接受支付寶香港、八達通、Tap & 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作付款方式的本地零售、餐飲和服務業商戶的實體及網上店舖,例如零售店、街市攤檔、百貨公司、超級市場、便利店、餐廳、快餐店、咖啡店、娛樂設施、美容院、公共交通等。 原則上,消費券不適用於以下交易類別*:
*透過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領取的消費券不能用於上述用途;而八達通則不會將有關交易計算入「合資格消費」的累積總額。所有透過已登記的八達通卡進行的交易,如屬適用的消費項目,便會計算入「合資格消費」的累積總額,以確定有關合資格登記人能否及何時可獲發放第三期的1,000元消費券。 市民在登記消費券計劃時,相關指引已清楚列明消費券只可用於本地消費,不可以兌現或作其他用途。各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會留意各商戶的交易情況,如發現個別商戶有涉嫌違規行為,會採取跟進行動,包括將其列入黑名單,供政府考慮把有關商戶剔除於計劃之外。個別市民或商戶如涉及造假或欺詐行為,有可能觸犯法例,我們會將個案轉交執法機構跟進。 如何使用消費券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 消費券金額會獨立於帳戶內原有的電子錢包,登記人在付款時可選擇是否使用消費券,然後如常付款。有關使用電子錢包及消費券的詳細方法,請瀏覽有關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網頁或致電其熱線查詢(按此查詢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聯絡方法)。 八達通 登記人只需如常將八達通卡放於商戶的讀寫器上拍卡,或透過「八達通」應用程式使用八達通卡作網上付款,即可使用八達通卡內的消費券。 消費券有效期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 第一期發放的2,000元消費券有效期為五個月,第二期發放的3,000元消費券有效期為三個月,兩張消費券的到期日相同。未使用的消費券餘額將在有效期後自動失效。 八達通 消費券會以儲值額形式存入有關八達通卡內,因此沒有所謂使用期限,但如登記人於獲發放第一期消費券起計七個月內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少於4,000元,將不會獲發放第三期的1,000元消費券。 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 登記人如透過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或WeChat Pay HK領取消費券,應用程式內均設有消費券計劃專區,供用戶查詢在計劃下已獲發放的消費券金額、已使用的消費券金額、尚餘可供使用的消費券金額及已領取消費券的到期日等紀錄。 八達通 登記人如透過八達通卡領取消費券,可透過以下方法查詢「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已拍卡領取的消費券金額、尚餘未領取消費券金額及領取消費券金額的截止日期等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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