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寫登記表格五大注意事項一、紙本登記須附身份證影印本 須填寫香港身份證上的英文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個人資料,並須提供具短訊服務功能的手機號碼,以確保可收到確認短訊。值得注意的是,簽署表格須連同身份證影印本釘好、對摺,於辦公時間投入郵局或指定銀行收集箱。 二、選定指定支付平台 選定支付平台及填寫相關支付工具的帳戶號碼,每名登記人只限登記一次,每個儲值支付工具帳戶亦只可登記一次。 三、居港要求 若離港須申報原因 若申請人在本年6月18日之前的連續24個月不在香港,須聲明原因,共有6個選擇,包括:「廣東計劃」或「福建計劃」的受惠人;「工作假期」參加者;在本港以外獲有關當局認可的學校或大學就讀等,或填寫「政府可能釐定為合理原因的特殊原因」。 四、可到郵局、銀行遞交 不接受郵寄或電郵 可於辦公時間內到郵局、指定銀行分行遞交書面表格。市民如在任何指定銀行分行遞交書面表格,只需把表格投入收集箱,毋須向銀行繳付任何費用。 除了個別獲轄免的有特別需要人士外,是次登記不接納以郵寄、傳真或掃描登記表格後以電郵方式遞交的表格。 五、簽署聲明 書面表格有聲明部分,申請人須同意多項條款,包括同意入境處及社署使用其個人資料,以便調查申請人是否符合「在港居住」要求;同時要承諾如政府多付或錯付款項,會立即通知政府退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