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益金乃根據香港法例於一九六八年成立的法團,它是一間非政府、非牟利、財政資源獨立及管理自主的機構。董事會由本港社會賢達、商界領袖組成,義務為公益金工作。
董事會之下,設有執行委員會、籌募委員會、公共關係委員會、入會、預算及分配委員會及多個籌劃委員會,由三百多名各界專業人士組成。
公益金的行政及籌款的工作則由行政總裁帶領四十多位同僚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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