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話題

公益金

撥款策略及程序

撥款策略

所有善款均投放在有質量的計劃,藉此改善有需要人士的生活。

入會過程

機構必須申請成為公益金會員機構才可申請撥款。

申請資格

1. 必須於香港註冊成立;
2. 根據《稅務條例》第88條獲認可為慈善機構;
3. 提供非牟利社會服務給香港市民,並有三年以上業績記錄。

預算過程

每年約在六月份,公益金會根據上一財務年度籌款成績,決定來年撥款預算。預算制定後,會員機構可提交撥款申請,申請必須包括款項要求,預計服務數量及成效。

撥款過程

為確保所有善款投資在針對社會需要並作出改善之計劃,入會、預算及分配委員會會小心審理撥款申請之計劃內容、預算、預期服務數量及成效及過往進度報告。

監察

會員機構需要每半年遞交獲撥款資助項目之進度報告,並每年提交機構之年報,經核數師審核之財務報表及管理建議書。如機構未能提供所述之文件或解釋有關文件之問題,公益金將會停止發放餘下撥款。

此外,公益金會定期探訪會員機構,一方面可更瞭解機構實際服務運作,另一方面作為監察的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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