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歷史回顧中國共產黨在1921年首次舉行第一屆的全國代表大會,截至2017年10月,已經舉行十九次會議。自1956年起,會議地點(中共中央駐地)均定於北京。此部分會回顧歷屆中共全國代表大會的情況。 1921年 (第一屆)大約於1920年夏季至1921年春季,馬克思主義在中國有廣泛的傳播,上海、北京、武漢、長沙、濟南、廣州以及赴日、旅歐留學生之中相繼成立中國共產黨的早期組織。1921年7月23日的晚上,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在上海法租界望志路106號 (現興業路76號) 正式開幕。然而,召開會議的過程中曾遭密探的干擾,最後一天轉移到浙江嘉興南湖的遊船上舉行。 當時全國有50多名共產黨員,出席大會的主要有國內各地及旅日早期黨組織的代表,包括李達、李漢俊、董必武、陳潭秋、毛澤東、何叔衡、王盡美、鄧恩銘、張國燾、劉仁靜、陳公博、周佛海,還有陳獨秀指定的代表包惠僧。共產國際代表馬林和尼科爾斯基亦有列席。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召開,正式宣告中國共產黨的成立。 1922年 (第二屆)1922年7月16日至 23日,中國共產黨在上海舉行第二次全國黨代表大會。大會根據世界的革命形勢和中國政治經濟狀況,制定了中國共產黨的最高綱領和最低綱領。大會通過宣言,指出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無產階級政黨,目的是要組織無產階級,用階級鬥爭的手段,建立勞農專政的政治,並剷除私有財產制度,漸次達到一個共產主義的社會。以上亦是中共最終奮鬥目標,以及最高的綱領。 由於第一屆的黨代表大會遭到法國巡捕破壞,為吸取教訓,第二屆採取了較嚴格的保密措施,盡量減少全體會議的次數,主要以小型分組會議為主,而每次會議都要更換地址。 1923年 (第三屆)1923年6月12日至20日,中國共產黨在廣州召開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中心議題是討論與國民黨合作、建立革命統一戰線。及後,大會決定共產黨員以個人身分加入孫中山領導的中國國民黨,實現國共合作,規定共產黨必須在政治上、思想上、組織上保持自己的獨立性。 1925年 (第四屆)1925年1月11日至22日,中國共產黨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在上海舉行。大會通過《對於民族革命運動之議決案》等11個議決案,透過各種決策,為迎接大革命的高潮進行政治上、思想上和組織上的準備。 大會對中國共產黨黨章進行了具體修改,其中明確規定以支部作為黨的基本單位。大會並選舉中央執行委員會,再由中央執行委員會選出中央局,選出陳獨秀為總書記。除了通過議決案及宣言,大會首次明確提出了無產階級在民主革命中的領導權和工農聯盟問題。 1927年 (第五屆)1927年4月27日至5月9日在武漢,中國共產黨召開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中國共產黨在「四一二反革命」政變後的半個月,通過黨代表大會,關注如何正確認識嚴峻複雜的局勢,如何從危難中挽救革命。 當時,共產國際代表團團長羅易發表《中國革命問題和無產階級的作用》的講話,一眾代表對陳獨秀的錯誤進行了批評。會前,瞿秋白針對陳獨秀、彭述之等的機會主義理論和政策,寫成《中國革命中之爭論問題》一書,論述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爭奪領導權問題。 1928年 (第六屆)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在共產國際的幫助下,中國共產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在莫斯科舉行。會議主要總結大革命失敗以來的經驗教訓,分析中國社會性質和革命性質,並制定中國共產黨在新時期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統一全黨思想、發展革命力量。 大會明確指出中國仍是一個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國家,現階段中國的革命仍是資產階級民主革命,指出在革命遭到嚴重失敗後,新的革命浪潮還沒有到來,共產黨的總路線是爭取群眾。 1945年 (第七屆)17年之後的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中國共產黨在延安舉行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這次大會確定了黨的政治路線,即「放手發動群眾,壯大人民力量,在我黨的領導下,打敗日本侵略者,解放全國人民,建立一個新民主主義的中國」毛澤東還向大會提交了《論聯合政府》的書面政治報告,並就報告中的一些問題以及其他問題作出長篇的口頭報告。 原定大會會期較短,但開始後代表們紛紛要求延長,大會發言人數也突破原定人數,先後在大會上發言的還有陳雲、彭德懷、張聞天、李富春、陳毅、葉劍英、楊尚昆、劉伯承、彭真、聶榮臻和陸定一等。 1956年 (第八屆)1956年9月15至27日,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舉行。大會宣佈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已經取得了決定性勝利,社會主義的社會制度在中國基本上已建立起來。 另外也提出了國內主要矛盾,就是人民對於經濟文化迅速發展的需要以及當前經濟文化不能滿足人民需要的狀況之間的矛盾。共產黨和全國人民當下的主要任務就是要集中力量來解決這個矛盾,盡快把中國由落後的農業國變為先進的工業國。 1956年9月16日,周恩來在中共八大會議上作《關於發展國民經濟的第二個五年計劃的建議的報告》,總結了社會主義建設的經驗教訓,論述中國建立自己完整工業體系的必要性,闡明了既反保守又反冒進,在綜合平衡中穩步前進,使國民經濟按比例地、互相協調地發展的經濟建設方針。 1969年 (第九屆)1969年4月1日至24日,中國共產黨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舉行。中共九大會議使「文化大革命」的錯誤理論和實踐合法化,在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的指導方針都是錯誤的。隨後召開的九屆一中全會,選舉了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務委員會,選舉毛澤東為中央委員會主席,林彪為副主席。 1973年 (第十屆)1973年8月24日至28日,十大在北京舉行。大會通過政治報告和經修改的黨章,並選舉了中央委員會。隨後召開十屆一中全會選出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務委員會,毛澤東為中央委員會主席,周恩來、王洪文、康生、葉劍英和李德生為副主席。黨的十大繼續九大的左傾錯誤,並使江青集團的勢力在中央領導機構中得到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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