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話題

泰國政局

政治架構

王室

泰國國王和王室是國家及其國家精神的一個代表,沒有太多實際權力。國王是武裝部隊統帥,並根據憲法,通過國會、內閣和法院行使權力;政府於每年撥一億泰銖供王室開支。泰國王位由王子世襲,但按王位繼承條例規定及國會認可,如果沒有王子繼承,國會可同意由公主繼位。現任泰國國王為蒲美蓬,於1946年繼位,受到國民敬愛,有時候他也會出面調解政治危機。自2006年政變起,泰國王室為維持國家穩定起著重要作用。

皇家軍隊

泰國皇家軍隊的主要職能是保護泰王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及對抗來自國內外對泰國君主政體的威脅。軍隊雖效忠於泰國國王,但也有協助民選的泰國政府以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參與社會發展、搶險救災以及禁毒的責任。近年來,皇家軍隊通過聯合國維和部隊參與了一些國際維和工作。雖然軍隊效忠於國王和人民,但泰國軍方素有干政傳統,在最近81年里發動了多次政變。

國會

泰國國會為泰國的立法機構,於1932年根據臨時憲章成立,國會分為眾議院與參議院。根據2011年憲法修正案,眾議院有500席,其中375席通過單一選區直選產生,另外125席按比例代表制從各黨派中選出,一屆任期最長為四年 (但往往因提前舉行大選而很難任滿四年)。參議院則有150席,當中76人通過直選產生,其餘74人由參議院選舉委員會任命,一屆任期為六年。

總理

泰國政府的領導人為總理,一般由眾議院聯合政府(多數黨派領袖)出任,再請國王任命。根據憲法,總理需要以議會議員身份,由國王任命前必須獲得議會批准通過,才能組建內閣。現任總理為巴育‧占奧差,在2014年5月22日通過政變上台。

內閣

泰國內閣重要的辦公場所是總理府,它是政府處理行政事務的中心,主要協助管理與策劃各項政策與配套措施,並輔助總理實現他所承諾的政治義務與責任。總理須任命部長以主持並督導部會的施政方向、過程與結果,而在任命職務前,總理府方面須確認所任命者為內閣成員。
除了總理府,其餘內閣部門包括:國防部、外交部、內政部、財政部、教育部、農業與合作部、能源部、商業部、工業部、資訊與通訊技術部、科技部、運輸部、司法部、文化部、公共衛生部、勞工部、旅遊與體育部、自然資源與環境部,以及社會發展與人類安全部。另設五個獨立機構,包括選舉委員會、申訴專員公署、國家審計委員會、國家清廉委員會和國家人權委員會。

大理院

最高司法機關是大理院,其成員先由政府機關內部選任,後由國王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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