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話題

泰國政局

軍方介入

實施戒嚴

2014年5月20日,泰國陸軍總司令的帕拉育將軍宣布,按《1914年泰國戒嚴法》規定,當地時間凌晨三時起全國戒嚴。他透過電視發表演說,指軍方實行戒嚴,為了使各地持續的暴力抗議行為盡早落幕,並恢復和平。看守政府表示,軍方從未向其商議過戒嚴的決定;而軍方聲稱這不是政變,政府仍舊保持運作。

戒嚴期間,帕拉育將軍實施以下措施:

  1. 解散看守政府成立的警務機構 「和平秩序行政中心」,成立「維持和平與秩序指揮部」 (簡稱POMC) 取代,並自任指揮官。POMC被賦予「阻止、抑制、減輕和化解」任何影響國家安全的權力,並承擔起「為各方人民即時恢復和平」的責任,且可引用戒嚴法任一條款強制傳喚任何人;警察、海軍、空軍與國防部在內的全部人員必須加入POMC。
  2. 從人民民主改革委員會 (反政府的抗議者) 手中收回總理府,配置人員駐守曼谷政府要點,封鎖了主要道路
  3. 實施媒體控制:國內一部分與全曼谷的電視台被關閉,包括戒嚴前支持反政府人士與「紅衫軍」的媒體。全部媒體僅能播出有關帕拉育與POMC的報導,以取代一般節目。媒體嚴禁發布可能影響軍方任務的資訊,並指示全部的政府部門負責人直接向他彙報。POMC更成立了一個網路審查的工作組,命令網路服務供應商管制線上內容,並向該工作組報告。

五方會談

5月22日,POMC曾召開與各方團體的會談,試圖尋求解決問題。五方代表為:泰國代理政府總理布松派森‧汶頌派訕、泰國紅衫軍、為泰黨、人民民主改革委員會、泰國民主黨,但各方爭持不下,不同意採納彼此意見。會談期間,軍方宣佈中止《泰王國2007年憲法》並解散眾議院,同時泰國選舉委員會曾要求看守政府辭職,但政府稱依照憲法規定,內閣必須留任,因憲法規定,當眾議院全部解散時,內閣需保持運作,直至新內閣接手為止。

下午,POMC在泰國陸軍俱樂部舉行了另一次長五小時的會談,最終帕拉育將軍與內閣未能達成共識,軍方下令拘留人民民主改革委員會、內閣成員、紅衫軍以及參加會議的政黨領導人,被帶到皇室護衛軍第一軍區。

接管政府

5月22日下午5時左右,泰國軍方召開電視記者會,由泰國陸海空三軍總司令與軍方資深官員共同宣布接管政權,成立「國家和平秩序維護委員會」 (簡稱NOPMC) 作為軍事執政團。軍方中止憲法、解散國會、控制媒體及實施宵禁等加緊集權的做法被媒體稱為「全面掌控」(total control)。5月25日,軍方首次公開交代政變三大理由,包括:

  1. 泰國國內形勢和政治環境與別國不同;
  2. 軍方基於明確證據和充分理由奪取權力;
  3. 泰國的民主表達已經導緻暴力和大量犧牲,然而,泰國軍方始終支持民主執政。

政變期間,軍方實施了下列措施:

  1. 實施宵禁:5月22日晚上6時28分,軍方政府宣佈全國各地實施夜間宵禁,禁止全國全境任何人在每晚10時起至凌晨5時出門,只有軍人可以攜帶武器。全泰國商家與曼谷的公共交通,必須在晚上8時前結束營業。
  2. 解散國會:5月22日中午軍方宣佈中止《泰王國2007年憲法》並解散泰國眾議院後,參議院和法院仍繼續運作,下令已被免職的政府內閣成員在22日結束前向軍方報告。24日,軍方宣布解散參議院,接收所有立法權。這代表軍方已全面接管政府,不需要國會的認可。
  3. 控制媒體:政變後,全國所有電視台和電台停止播放正常節目,僅播放軍方的內容。
  4. 禁止集會:泰國軍方禁止5人以上的集會,並要求政治示威群眾回家,會派遣部隊前往曼谷及周邊的親政府和反政府示威地點,護送民眾離開集會現場。
  5. 逮捕及解職:5月22日晚,軍方逮捕了曾任泰國勞工部長的差林,翌日扣留了前總理英祿及其多位家人。除此之外,國家警察總長和特別調查部部長亦遭軍方解職。
  6. 軍事法庭:所有冒犯君主、危害安全及違抗軍政府命令者將面臨軍事法庭的審判。
  7. 解決稻農債務:軍方指,財政部及農業和農業合作社銀行將從5月26日起,向全國80多萬參加大米收購項目的稻農支付約920億泰銖(約合28億美元)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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