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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戲院

歷史

香港新光戲院是一間歷史悠久的戲院,成立於1972年。開業初期,是由「華昌企業有限公司」委托「銀都娛樂有限公司」經營管理,後於1980年9月1日起轉為以霍英東先生任董事長之「新光娛樂有限公司」經營;並再於1988年8月開始,轉為以袁耀鴻先生任董事長之「香港聯藝機構有限公司」接管經營至今。

2003年3月,殷商羅肇唐次子羅守輝以港幣1億6千萬購入新光戲院及僑輝大廈商場,當時聯藝握有的新光戲院租約期尚未屆滿,不過戲院經營的問題已逐漸蘊釀。

2005年租約期滿,業主欲把土地改作其他商業用途,不欲與聯藝續約,最後汪明荃、阮兆輝、八和子弟及一眾業內人士團結一致,加上政府出面周旋,經過幾番轉折終於8月達成協議。業主要求政府承諾全力支援粵劇界,新光維持原來租金續約至2009年1月,粵劇界並與聯藝攜手,發起扶助新光戲院義演活動,籌得470萬裝修經費,戲院部份器材設施得以翻新及添置。香港藝術發展局又於2006年8月推行為期一年的「戲曲場地伙伴試驗計劃」,以新光戲院為粵劇演出或活動場地的藝團,獲資助場租總值200萬元,新光戲院間接受惠,院方並以減收場租優惠鼓勵業餘劇社、樂社增加演出,致令院期爆滿,供不應求。2008年,新光戲院演出活動估計超過350場。

2009年初,新光續約期滿前數月,聯藝多次與業主接觸未能達成共識,租約屆滿延至新春檔期之後,2月底便告結業。期間民政事務局官員曾出面與羅氏洽商而不果,反被指政府沒有為香港粵劇界出力。最後由中聯辦從中斡旋,為設法保留這個文化藝術活動的大本營,遂促使業主羅守輝作最大讓步,與聯藝機構重新商議租約條款。

羅氏最終答應再續約3年,惟已表明3年過後絕不再續租,而且租金亦由原20萬8千增至69萬8千,加租兩倍多,而相比舊租金多出的數目,會由聯藝找贊助人及政府補貼,粵劇界未來的場地問題,暫時算是稍稍舒緩了,但絕對還是懸而未決的大困擾。

其實新光戲院成立30多年來,豈只是粵劇界的表演場地,場內不只印有許多名伶老倌的足跡,許多社會重要人物亦曾經到過這兒,九七前新光戲院更是舉辦國慶酒會的必然場所,而內地劇團要到香港交流演出,新光戲院亦是不二之選的場地。

新光戲院為弘揚中華文化藝術及推動香港與內地之間文化藝術交流、服務大眾作出了獨特的貢獻。「睇大戲,去新光。」是許多觀眾朋友對「新光戲院」的贊譽。如一連5屆的「中國地方戲曲展」、三屆「神州藝術節」、「紀念徽班晉京二佰週年」及「紅樓文化藝術展」等大型文藝演出,無數劇種多姿多彩。全國各省、市藝術團體、各門派表演藝術家都曾經踏足「新光舞台」演出,可謂星光熠熠,好戲連台,「新光戲院」為廣大觀眾提供了無盡的藝術享受。

香港粵劇藝術團體及曲藝藝術團體在「新光戲院」演出更數之不盡,其中1993年「林家聲舞台藝術匯演」連演38場,場場全滿最為哄動。故此贏得有「香港粵劇殿堂」之美譽;且成為全港街知巷聞的粵劇表演場地。

歷年來「新光戲院」以取之社會用之社會的原則,對各項公益活動從不甘後人,還常以低廉的場租服務本港各「慈善機構」、「社團」、「學校」等舉辦籌款演出、慶典及畢業典禮。深受各界人士讚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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