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十二局與三司十一局比較:職責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行政部門除了首長行政長官外,由以下各部份組成: 
				  
                    -  司長:負責制訂主要政策或執行重要工作(如財政、法律)
 
                    -  政府總部:由所有決策局組成,是香港政府行政決策的總部,名義上首長是政務司司長
 
                    -  決策局(或稱為政策局):負責制訂特定範疇政策(如運輸、保安、衞生等)的行政單位,及監督屬下部門的工作
 
                    -  部門:實際的執行部門
 
				     
				  政府重組後,職權和職責分佈出現變更的只有決策局,基本上三司的設定並無改變,其職位名稱及職責依舊為: 
				  
				  	
                    
                      |   司長  | 
                        主要職責範疇  | 
                     
					
					
                    
                      |  政務司司長  | 
                      
                        -  協助行政長官監督及指導指定決策局工作; 
 
                        -  制訂政策和協調其實施; 
 
                        -  主理行政長官的政策議程中的指定優先處理項目; 
 
                        -  擬定政府立法議程時間表; 
 
                      - 處理上訴和某些公共機構的運作。 
 
                       
                       | 
                     
                    
                      |  財政司司長  | 
                      
                        -  專責總覽財金政策 
 
                        -  督導財經、金融、經濟、貿易和就業範疇內政策的制定和實施
 
                      - 負責向立法會提交政府的收支預算案及發表預算案演辭,概述政府的預算案提議,並動議通過撥款條例草案,使每年預算案中各項開支建議,在法律上生效。 
 
                       
                       | 
                     
                    
                      |  律政司司長  | 
                      
                        -  主管律政司,專門負責香港政府的法律事務,包括提出所有刑事檢控,草擬政府提出的所有法律,以及為香港政府提供法律意見等。 
 
                        | 
                     
					
                   
				   而決策局將於2007 年7 月1 日起,由十一局重組為十二局: 
                  2007 年7 月1 日起十二局的主要職責
 
                  
				  	
                    
                      |  決策局 | 
                       主要政策範疇 | 
                     
					
					
                    
                      |  公務員事務局  | 
                       管理公務員隊伍  | 
                     
                    
                      |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 
                       工商、電訊、科技、創意產業(包括電影業)、廣播、旅遊、保障消費者權益及競爭政策  | 
                     
                    
                      |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 
                       香港的政制發展、統籌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內地關係的事宜、人權及公開資料的政策  | 
                     
                    
                      |  發展局  | 
                       規劃、土地使用、屋宇、市區重建、建造和工程,以及與發展有關的文物保育事宜  | 
                     
                    
                      |  教育局  | 
                       教育  | 
                     
                    
                      |  環境局  | 
                       環境保護、可持續發展及能源  |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 
                       財經事務及公共財政  | 
                     
                    
                      |  食物及衞生局  | 
                       食物安全、環境衞生及健康事宜  | 
                     
                    
                      |  民政事務局  | 
                       地方行政、社區及青少年發展、大廈管理、法律援助、社會企業、藝術、文化、體育及康樂  | 
                     
                    
                      |  勞工及福利局  | 
                       扶貧、勞工、人力及福利  | 
                     
                    
                      |  保安局  | 
                       內部保安及維持治安;緊急事故應變處理;出入境管制及跨境措施;消防及緊急救援服務;懲教服務;禁毒、對抗洗黑錢及打擊恐怖份子的財政  | 
                     
                    
                      |  運輸及房屋局  | 
                       航空、航運、陸路及水路交通、物流發展及房屋事務  | 
                     
					
                   
				  2007 年 7 月 1 日前十一局的主要職責 
				  
				  	
                    
                      |  決策局 | 
                       主要政策範圍 | 
                     
					
					
                    
                      |  公務員事務局  | 
                       管理公務員隊伍  | 
                     
                    
                      |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  | 
                       專責香港有關經濟發展及勞工事務  | 
                     
                    
                      |  政制事務局  | 
                       專責香港政制事務  |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 
                       財經事務及公共財政  | 
                     
                    
                      |  教育統籌局  | 
                       教育  | 
                     
                    
                      |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  | 
                       專責全香港有關環境保護、交通運輸及公共工程事務  | 
                     
                    
                      |  工商及科技局  | 
                       專責香港工業、商業、通訊及科技事務的部門  | 
                     
                    
                      |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  | 
                       專責香港有關環境衛生、醫療、社會福利及食物安全  | 
                     
                    
                      |  民政事務局  | 
                       地方行政、社區及青少年發展、大廈管理、法律援助、社會企業、藝術、文化、體育及康樂  | 
                     
                    
                      |  保安局  | 
                       內部保安及維持治安;緊急事故應變處理;出入境管制及跨境措施;消防及緊急救援服務;懲教服務;禁毒、對抗洗黑錢及打擊恐怖份子的財政  | 
                     
                    
                      |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  | 
                       專責香港房屋事務、城市規劃及土地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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