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週記

六月七日

特區政府上月底公佈委任八名副局長和九名政治助理,協助處理政府職務,同時也算是培育政治接班人。招聘和委任原本是簡單不過的事情,但可能就是因為太簡單,令政府霎時失去政治智慧,結果名單一出,鬧出滿城風雨。

引起問題的,主要是任命人選的國籍和薪酬問題。縱然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一再強調,是次委任並無抵觸《基本法》,副局長和政治助理都擁有良好資歷,並通過品格審查;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又表示在制訂《基本法》時,已考慮規定若干副局長的國籍資格,但最終為使政府能靈活用人而作罷。

雖然政府一再解畫,但始終未能令公眾釋疑和接納。八位副局長和九位政治助理屬政治任命,縱然林局長如何解說「副局長」和「政治助理」並非《基本法》所指的「主要官員」,毋須受國籍條件規限,始終難以令公眾釋懷,因為不論從任何角度看,這一批候任或已上任的新官都是政府高官,甚至會成為署理局長,左右香港大局。

有人說,我們不應因為若干任命人士持有雙國籍,而懷疑其對香港的忠誠。不過各位副局長和政治助理位高權重,對香港政府和每一位市民而言都責任重大,假設該名官員同時持有中國國籍和英國國藉,到底應該算他是中國人還是英國人呢?如果香港面對突發危急情況,這位官員又會不會輕易地選擇到英國當英國人,而暫時忘卻自己是中國人呢?副局長和政治助理均為問責官員,但如果遇上這些情況,這項「責」,又應該向誰問呢?

猜度和懷疑別人確是不好,但普羅市民與一眾任命人士素未謀面,對他們亦不熟悉,教我們如何把管治香港的重任交託這一幫連堅決且義無反顧地當一個中國人也不肯的人呢?聲稱效忠香港,卻不甘捨棄外籍身份,實在難以令人不懷疑他們的忠誠。

無可否認,特區政府這次的確沒有違反《基本法》,但是這是關乎政治智慧的問題。我相信普羅市民都期望政府擁有足夠智慧處理若干問題,而毋須事事不切實際地詳列於《基本法》中,而「政治助理」是新職位,《基本法》中並無提及,有關任命和薪酬當然更不會違反《基本法》了。

公務員大多逐級升職,累積經驗,薪酬也有明確的增薪點,但突然空降一批政治助理,享有高薪厚職,經驗和才幹卻令人存疑。其中一位候任政治助理,畢業才三年,本身在大學擔任教職,月入不過三四萬,突然當上政治助理後,月薪卻達十三萬多,直逼累積10多年經驗的首長級第三級(D3)的官員。如政府不就此作出明確交代,實在難以服眾。

所有公務員的薪酬都來自公帑,都是納稅人的錢,而公務員的薪酬向來都是對外公開,向納稅人交代,一批政治助理突然大大增加了政府開支,卻不能向外清楚交代釐薪準則和準確數目,並不妥當。

擁有海外居留權或國藉的副局長人選已確定多達五人,而新任命的政治助理中亦存在雙國籍問題,在輿論壓力下,他們大多順應民意,宣佈放棄海外國籍,只有已上任的保安局政治助理盧奕基表明無意放棄居英權。

其實放棄海外國籍,是作為問責官員應該自發作出的行為,這是表明對特區政府和市民的承擔和責任,至於公帑來自每一位市民繳納的稅項,政府如何花費,如何釐訂官員薪酬,當然有義務向公眾清楚交代。

事情至今仍未圓滿解決,這次市民對政府發揮了很好的監察作用,也希望政府在市民的監察下,最終能給公眾一個清楚明白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