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週記

五月十三日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宣布,政府分三個階段實施五天工作周,屆時將恪守四項基本原則,包括:不涉及額外人力資源、不減少員工的規定工作時數、不削減緊急服務,以及在周六維持一些必須的櫃台服務。

第一階段,由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主要有兩大範疇:後勤辦公室、提供內部專業及行政服務的辦事處,以及在星期六需求較低的服務,將會在星期六會停止辦公。另一方面,一些需求較大的服務,如就業中心、職業健康診所、郵件派遞和郵局櫃台服務、入境事務處的櫃台、社會福利署轄下家庭服務、環境衛生服務及圖書館康體設施等,在周六會繼續辦公,而執法、救援工作,以及維持治安等服務,則維持二十四小時服務。至於第二及第三階段預計於二零零七年一月及七月逐步推行,使更多適合的工作單位,均實施這項安排。

在首個階段約有七萬三千五百名公務員改為每周工作五天,對於今次政府有這樣的安排,我表示非常的贊同,香港人生活急促,精神壓力大,有完整兩天的假期,不單可以減輕員工的工作壓力,使他們得以好好地休息,增加工作效率,更重要的是可以提高生活質素,促進親子關係,因為現今的社會,每人都為了生活而疲於奔命,家庭關係疏離,缺乏溝通,其實大家不要看輕Family Day對家庭及父母與子女的重要性,一家人能夠把平日沉重的工作放下,到外飲茶、郊遊、細訴心事等等,享受每一星期短聚的時間,已經有助增進家庭的融洽,亦都可以促進社會和諧,帶動消費等等。

再者,今次香港政府為了實行這項措施,在有關部門更闢設其他政府的事務交易途徑,包括互聯網服務、收件箱、其他繳費方法等,便利市民,亦安排實行五天工作制的服務,員工在周日每天的辦公時間平均延長十五至三十分鐘或一小時,這個暫時性的安排,相信其後是可以改善,不過,其實就算每天的工作時間只是延長約三十分鐘,亦未嘗不可以接受,總比多工作一日要好。雖然政府無意立法強制其他界別奉行五天工作周,但目睹今次政府能夠為公務員的福利,在多方面進行整頓及協調,各大私營機構應否詳細考慮實施五天工作周的可行性,而人手不足、時間調配等等的問題,是否可以有更妥善的安排呢?

本港商界對五天工作制意見分歧,政府亦會在七月一日實行這項新措施後一個月,需要各部門提交檢討報告,若果市民在周六對某些服務有強烈的需求,不排除會由五天恢復至五天半工作。其實在歐美、內地、台灣、馬來西亞、新加坡、南韓、孟加拉、菲律賓等地都已經實行了這項措施,經濟繁盛與落後的地方都可以克服五天工作制所帶來的問題,為什麼我們香港人辦不到,還是不情願去做呢?我相信在顧主與顧員之間的利益是可以取得一個平衡,以及各方面的問題都能夠得以解決,因為一切都只是事在人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