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屆港區全國人大三十六名代表已經順利誕生,他們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選舉產生出來的。參選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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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是由選舉會議投票選出。本屆選舉會議成員總共955人,他們必須以個人身份參加選舉會議及履行職責。他們每人有36張提名票,首先會推選出44至54名候選人,再從候選人中選出36名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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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參選人大代表的合資格人士應遞交填妥的登記表,以及十名或以上選舉會議成員分別填寫的候選人提名信。參選人報名後必須獲得十名或以上選舉會議成員提名才可成為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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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選舉實行差額選舉方式,即候選人要比應選名額多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如果名額超過二分一,選舉會議就會進行預選,根據候選人所得票數,前54名最高者就成為正式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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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採用無記名投票方式。本屆選舉會議成員要投全票,即36名,多或少均作廢。候選人需要得到過半數選票才可當選。
港區人大代表除了每年參加會議之外,反應香港市民的意見外,亦要定期回內地考察,了解不同地區的需要,加深代表對國家發展的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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