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十屆四次會議提案

案由:改善廣東地區公路治安問題

提案人:全國政協委員汪明荃

內容:

廣東珠三角地區的兩地人流、物流活動頻密,但公路治安的問題卻一直為人詬病。不少通往內地省份的高速公路上,常有撞車黨、惡意甩客、倒客及敲詐司機等違法事件發生。去年,香港、澳門特區貨櫃車司機遭到撞車黨勒索的報警求助個案,便達到百宗多,單是深圳觀瀾地區近幾個月以來,亦發生 20 宗的撞車黨事件。這類車匪路霸的個案不論是由不法分子的個別行為或以集團形式犯案,有關的犯案手段都層出不窮,且有越來越嚴重及猖狂的趨勢。

雖然當地政府及公安機關採取多項措施治理,但治安形勢仍然嚴峻,公路違法活動時有發生,包括本人在內的不少港澳同胞曾深受其害。

問題所在:

廣東地區的公路治安狀況,未能得到根本的改善,究其原因,主要有二:

現時有關車匪路霸的違法個案數字未能反映現實情況,令到執法當局以致社會,未能全面了解及關注有關問題的嚴重性。外地司機在公路上遇到車匪路霸的違法行為,他們不是因為怕舉報耽誤車程,便是怕遭到不法分子的打擊報復。故此,甚少向執法當局舉報有關罪行。另外,更大的問題,就是不知道該向哪兒舉報。據知,不少管理部門都會就車匪路霸等違法行為,接受投訴及進行監管,然而,對於不熟悉內地事務的司機而言,有關投訴熱線都是難以記憶的冗長號碼。有部分駕駛長途客車的外地司機,更因途經多個城市,而每個城市管理部門的號碼又不同,要求他們強記所經城市的投訴號碼,根本不容易。

另一個原因,就是執法機關所採取的行動,未能與時並進,以致打擊成效不彰。執法人員加強公路巡邏的確是維持公路治安的方法之一。然而,每個月又在固定的時間、固定的地點、進行例行公路巡查的執法行動,往往令到不法分子能洞悉先機,輕易逃避法網,亦令到針對車匪路霸的打擊行動只能達到事倍功半之效。此外,執法機關及人員往往未能主動出擊,增加突襲巡查的地方及次數,以及多向司機乘客等進行調查,以便隨時能掌握不法分子的慣常犯罪手法及地方等等的第一手資料,讓公路治安的問題及隱患消滅於萌芽狀態之時。

「車匪路霸」的違法行為,嚴重威脅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及社會的穩定,當局應認真嚴肅地處理及打擊有關違法行為。

因此,我們建設廣東省有關當局就改善廣東地區公路治安問題應採取如下措施:

  1. 在各段高速公路出口處增設執勤點,加強在公路的機動巡邏,以及增加突擊檢查及巡查的地點及次數,以有效打擊車匪路霸等違法活動。
  2. 提升對公路監察的科技性,在重點路段增加電子眼等監控路面治安的儀器安裝,以高科技打擊類似撞車黨這類流動性高的犯案手法。
  3. 加重對違法犯罪分子的刑罰,包括提高罰金及監禁刑期,以收阻嚇之效。
  4. 加強與香港特區、澳門特區治安訊息的互通,及時了解香港、澳門司機在內地遇事後,返回原居地報案的具體數字及情況,以便能準確掌握有關罪行的現況。
  5. 加強國民教育,提升市民素質,鼓勵舉報車匪路霸的見義勇為行為,逐步形成一個應有的社會道德規範。

最後更希望中央政府重視社會治安、公路治安問題,並給予廣東省公安機關更多的支持,增加支援,以便更有效的執法,打擊罪犯,維護社會安定,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