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在2002年推出駕駛改進計劃,讓駕駛人士對自己的駕駛態度及行為增加了解,繼而推廣道路安全意識及鼓勵駕駛人士遵守交通條例,有助減少交通意外及改進駕駛人士的駕駛態度。2009年開始起計劃要求因嚴重交通違例被定罪者,或因違反交通規例於兩年內在違例駕駛記分制下累積被記十分,必須修習駕駛改進課程。